1、热爱
家居装饰事业,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,具有现代管理意识认同“名典”的经营理念。
2、可按公司要求提供详细资料,并愿意接受青岛名典装饰有限公司的审核。
3、是独立的法人实体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
4、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资信良好
5、经营要求统一,须按
专卖店营业范围,专卖可德产品。
6、卖场面积县级地区不低于80平方米;地级不低于120平方米,省会级城市200平方米以上,且位置选择合理
7、办公用品、设备齐全
店面要求:
1、有房产或申请专卖店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合法租约。
2、使用面积在80平方以上的独立一楼临街店面,家居广场或较为规范的装饰
建材市场内的独立店面,能体现出时尚品位且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场所。
3.装饰符合可德专卖店设计、
装修要求。